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奖惩方案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2/2/21 8:54:57
各科室: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使我院抗菌药物的使用做到正确、合理和科学,并符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各项指标要求,至2011年11月30日前,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2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控制在40DDD以下;Ⅰ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30%;住院患者外科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0.5~2小时,Ⅰ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经医院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医院加强抗菌药物使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力度。每周院领导带领医务科、质控科、药剂科、院感科等科室人员对全院临床科室及医师使用抗菌药物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每位院领导重点检查所蹲点科室,院级领导实施谁蹲点科室,谁负责该科室抗菌药物使用的监管工作。具体分组如下:
第一组:李学林﹙院 长﹚ 赵瑛 闵量利
负责门诊部、急诊科
第二组:陈忠勇﹙副院长﹚ 成 蓉 丁远玲
负责外一科、外二科、外三科、内四科、内五科、内六科
第三组:胡云清﹙副院长﹚ 鲁 凤 李 岚
负责外四科、妇产科
第四组:欧玉清﹙副院长﹚ 胡 蓉 丁丹敏
负责内一科、内三科、儿科
相关科室主任为检查组成员共同参加检查组
二、根据各科室专业性质及所分管病种不同,经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讨论决定各科室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外一科≤68%,外二科≤47%,外三科≤47%,外四科≤68%,妇产科≤62%,内一科≤37%,
内三科≤52%,内四科≤43%,内五科≤43%,内六科≤80%,儿科≤65%,五官科≤55%,口腔科≤55%,门诊、急诊≤20%。
三、在检查、指导科室和医师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工作中,发现医师有无指征使用、超剂量使用、无指征联用抗菌药物(认定以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结论为准),给当事医师当面指出,限期改正,并记入抗菌药物超常处方1次。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及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暂停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3个月,并进行抗菌药物相关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恢复其相应的抗菌药物处方权;恢复处方权后,仍连续出现2次及以上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
四、药剂科每月对全院各科室和各位医师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统计,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每月进行分析和讨论,向院、科二级通报,并发放书面报告。不断改进工作,做到必须达标。
五、科室和医师个人在抗菌药物使用中,以月为时间单位考核,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各项指标未达要求者,按超过的比例数5倍扣罚该科室或医师月奖金,如某科室或医师超过所在科室要求的指标1%,则扣罚该科室或医师5%月奖金。
六、科室在抗菌药物使用中,每月未完成抗菌药物指标者,所蹲点科室院领导和该科主任按超过的比例数5倍扣罚月奖金。
七、接受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微生物标本送检率不低于30%,达不到指标要求,每下降1%,扣罚该科室医师3%的奖金。
八、科室在抗菌药物使用中,完成指标者,给予科室医师组每月奖励1000元;门急诊医师完成指标者,给予每月每人奖励150元。
九、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扩大会讨论决定,调整住院各临床科室用药比如下:内一科、内三科、内四科、内五科、内六科、儿科﹤45%;外一科、外二科、外三科、外四科、妇产科、五官科、口腔科﹤37%。超过所在科室要求的指标1%,则扣罚该科室医师5%月奖金。
以上规定从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前文件如与此文件有冲突的,以此文件为准。
大邑县人民医院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