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人民医院关于
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公示
根据成都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眼科、耳鼻喉科、骨骼肌肉系统、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类别的通知》的通知(成医保办[2026]5号)内容和要求,我院拟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码 | 计价单位 | 医保支付类别 | 三乙价格(元) |
1 | 脑电图检查费-床旁(加收) | 012401000010001 | 次 | 甲 | 28 |
备注:
公示时间从2026年6月10日至6月16日止,6月17日正式执行。在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反映意见。联系电话:028-88221837,联系人:黄老师。
大邑县人民医院
2026年6月9日